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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

时间: 小龙 新高考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湖南高考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湖南高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湖南高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精选篇2

采用高考加分政策,有利于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情况,避免考生因为一次偶然没有考好而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切实尊重每一位考生追求更高教育的权力。

其次就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比如说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贫困地区教育设施落后、教育资源缺乏,如果不对少数民族地区、弱势考生群体进行适度的教育支持,会严重地削弱他们学习的激情和动力,使他们对未来失去信心,影响地区脱贫以及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高考加分政策给他们创造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增强了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分政策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直接给逐利者提供了机会。这种差异不仅造成了不公平,比如说多年来屡禁不止的“高考移民”问题,既与各地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有关,也与此类地方加分政策的差异有关。

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精选篇3

申报流程

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序: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精选篇4

高考加分一般是在3月底到4月底上报,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在高考报名开始之前的2-3周内完成报名手续。为了加强报名,学生可以在报考时间开始之前的1-2周内开始准备报考材料。

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精选篇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南高考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上述(6)-(9)项为湖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湖南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湖南高考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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