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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时间: 小龙 新高考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浙江省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2)

1、申请时间:高考加分申请一般在高考报名时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部门通知为准。

2、申请方式:考生需要在高考报名表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文艺、体育特长、军训成绩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程序:申请材料提交后,招生部门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浙江考生,浙江高考总分可加5分,录取由大学审查决定。

(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按户籍)可申请浙江高考加分;

(二)归侨、海外华人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籍考生(含台湾户口)可申请浙江高考加分;

(三)退役军人个体户可申请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积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浙江高考同时满足多个加分的考生,只有范围最大的才可以加分,不累积。所有高考加分项和积分不能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4)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3、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精选篇5)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不同地区的加分政策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注意,加分并不等于录取,其作用仅在于提高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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