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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艺术统考分数线出炉!附查询通道

时间: 泽慧 分数线

书法类:本科205分,高职(专科)179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88分,高职(专科)78分。

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查询成绩。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任何高校相应专业校考,其校考成绩均无效。统考成绩达到本科线的考生,可自行打印统考合格证。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艺考分数怎样算

一、艺术生的高考分数的算法一般要看所报考的学校录取规则:

1、有部分学校是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学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而有的学校是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

2、有部分学校是按照文化分过了校线后按专业分的由高到低录取。但两者前提是你必须文化课过艺术类本科线。

3、有的省份有专业统考(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可用于省内大部分院校) 32所独立院校的专业需要单独进行校考。

二、艺术生高考分数折算公式

1、艺术本科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2、艺术专科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4.5×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4.5×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艺考专业有哪些

1、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2、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不参加艺考可以报艺术类专业吗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分数线,也可以选报考普通文、理类的志愿,但在同一录取批次内,普通文、理类与艺术类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两类兼报。

同时普通文、理类的考生,不能选报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理科类本科普通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可以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本科普通批志愿,在同一批次中,普通理科类与体育类只能二选一,不可兼报。

2023陕西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标准

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陕西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四)参加陕西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的院校,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7月4日前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投档后,院校负责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招生章程(简章)中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简章)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陕西省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

1.陕西省内院校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陕西省内院校除播音编导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陕西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陕西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六)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陕西省规定不符,以陕西省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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