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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章

时间: 泽慧 大学专业

一、疫情防控

在外地学习的考生,应提前返回,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在规定时间到考点高校参加专业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拒绝和影响身份识别检查;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二、准考证打印

已按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报考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自行涂改或书写(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等官方渠道公布)。

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务必确认报考科类、专业考试类别、专业方向等报考信息的准确无误,相关科目准考证开始打印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专业统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1)携带参考资料、手机、相机、录音笔及其他具有录制、接收、传送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美术类专业统考时携带有图案或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

(3)面试时透露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就读学校信息,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4)衣着或必要自带物品、展示作品等显示个人或培训机构等信息、标记。

2.考生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晚于规定考试时间到达候考区的按弃考处理,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

四、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分值构成参考比例

素描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30%,造形特征占30%,明暗关系占20%,艺术表现占20%。

速写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25%,结构比例占25%,构图透视占25%,艺术表现占25%。

色彩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20%,色彩和谐占30%,造形质感占30%,艺术表现占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景物等环境元素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画,不得污染、损坏考卷,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4.考试流程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速写科目不可提前交卷)。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场次及考组参加考试。

(2)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4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3)考试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4)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需携带轻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考试现场不提供任何充电设施),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5)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

(二)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视唱练耳、专业主科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300分,其中视唱练耳60分,专业主科240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的考生,此三项只能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要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单音、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唱法使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选派,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唱法自备伴奏(CD碟或U盘,CD碟或U盘内只能存储当场考试所使用的曲目,音频为MP3格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过渡自然,掌握歌唱共鸣;能准确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考生曲目演唱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进行演奏。器乐分为键盘、管弦、民乐三种类型,考生须从中选择一种类型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乐感与音乐表现能力,音准、节奏准确。考生曲目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④作曲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基础理论和写作部分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部分的考试与器乐演奏主科考试一起进行,考试要求一致。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练声、练琴、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演唱/演奏、视唱练耳两个环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完成两个科目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有兼报项目的,只加试兼报项目的专业主科,不加试视唱练耳科目。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声乐考生须根据所演唱的曲目确定自己的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演唱),器乐考生须根据所使用的乐器确定自己参加考试的器乐类型(键盘、管弦、民乐)。

注:键盘包括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等。管弦包括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次中音号、萨克斯、竖琴、巴松、吉他、西洋打击乐等。民乐包括二胡、琵琶、大阮、中阮、小阮、竹笛、扬琴、唢呐、笙、古筝、柳琴、板胡、古琴、伽倻琴、民族打击乐等。

(3)考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和谱架,声乐流行演唱提供音响、话筒。除上述设备外,考生考试所需的其他乐器自备。竖琴、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并提前与考点考务组预约安放在考场,考试时不另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4)考生参加考试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

(5)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伴奏音频质量由个人负责。声乐(民族/美声)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必须是打印稿,且曲谱清晰、无褶皱和涂改,可为简谱或五线谱;声乐(流行唱法)考生提供的伴奏音频格式为 MP3格式,并保证能在CD机、电脑等设备上正常播放。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形体测试、舞蹈表演、模仿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形体测试120分(其中形象、形体4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8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其中命题即兴30分,舞蹈动作模仿5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良好。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腰腿软开度较好、舞姿跳跃具有较强的身体控制力,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自备练功服或舞蹈表演服装。剧目音乐需自备U盘或CD,U盘或CD内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或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试题(包含音乐),考生试听音乐4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呈现。

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4个8拍至8个8拍的动作模仿,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3遍,第4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记忆能力和形体表现力。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指定区域开展热身活动进行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形体测试、舞蹈表演和模仿三个环节,分别进入三个考场,完成三个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进入候考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U盘或音乐光碟,穿练功服(女生:体操衣和裤袜,男生:紧身背心和九分裤)、软底鞋进入考场。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形象及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考生先进行自备稿件朗读,然后随机抽取一篇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考试要求: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表达流畅,情绪基调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现场表现力,嗓音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范围涉及符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历史、时政及社会热点资讯。

考试要求: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语言简洁流畅、逻辑清晰,内容健康,观点鲜明。

(3)形象及才艺展示: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包括上镜效果、肢体协调性等;才艺展示包括声乐、曲艺、武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考试要求: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好、上镜效果佳,具备声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需告知考官抽到的题目后方可答题)和形象及才艺展示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两张《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取一张《准考证》归档。

(2)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衣着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安排换装、化妆时间。

(3)考生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考点不负责搬运和调试。若需播放伴奏,须自行准备便携式播放设备并提前做好调试,考场内不提供播放设备。

(4)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形象及才艺展示三个环节,每生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到时即停止考试,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生须严格在指定区域位置候考。

(五)广播电视编导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广播电视编导创意,回答评委提问、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分,回答评委提问50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15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创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学阶段所涉及的文化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及该领域的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对热点事件或现象的了解和认知程度。

考试要求:在进行广播电视编导创意时必须严格按照题卡要求作答;逻辑清晰、表达流畅、言简意赅,内容健康,观点正确;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②回答评委提问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政治修养、文艺修养、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形象思维能力、语言概括能力、即兴反应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和思考的深度与广度;对本专业的基本了解程度;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尤其是广播影视行业的最新动态和作品的了解程度,对社会生活的关心程度和了解程度;文学艺术的基础常识,对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了解程度。

考试要求: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作答简洁、流畅,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编导、策划及创意能力;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考试要求:了解广播电影电视的基本常识,有较强的栏目编导、策划及创意能力;能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考试时间:120分钟。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广播电视编导创意(告知评委抽到的题目后方可答题)、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两张《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取一张《准考证》归档。

(2)广播电视编导创意及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每生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到时即停止考试,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3)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需符合策划书的文体特征,符合电视栏目策划的要求、反映考生的创意水平,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环节版块设置合理,字数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朗诵及演唱、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演唱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一篇文学作品朗诵;并自备一首歌曲演唱,无伴奏。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好,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驾驭歌曲的能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舞蹈或形体(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表演,并要求考生着紧身衣裤。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好以及四肢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有较强的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

(3)即兴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即兴进行集体小品或单人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朗诵及演唱、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播放的音乐伴奏,提前交给工作人员,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得化妆和戴美瞳。

(七)戏剧影视导演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命题小品表演、命题故事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8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并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编讲故事。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俱佳,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创造力、语言组织能力好,编讲的故事有事件、人物,主题明确。

②命题小品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2)笔试

命题故事写作:考生根据命题进行故事书面写作(字数1000字左右),并进行不少于3个重要镜头(场面)书面再现。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写作内容健康、立意明确清晰、情节合理独创、角色鲜明生动、结构合理巧妙、文字自然流畅。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朗诵、命题编讲故事,命题小品表演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命题故事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八)戏剧影视文学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评委提问、故事编写、影视作品评论五个科目。

五科总分300分,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0分,才艺展示60分,评委提问20分,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考试内容:

①自我介绍:考生简要介绍自己以及对戏剧影视文学的了解。

②才艺展示: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如朗诵、讲故事、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

③评委提问:评委根据考生情况提问。

考试要求:

①自我介绍:简洁、清晰,能准确概括自己的特点或优势,对戏剧影视文学有明确理解。

②才艺展示:编讲故事主题明确,结构完整,语言生动,形象鲜明,能构造感染人的情景,朗读作品能脱稿,对作品的情绪、节奏把握准确,表达清晰流畅;小品表演情节完整,有细节呈现,表演过程连贯流畅。

③评委提问: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回答简洁、流畅,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

①故事编写,字数不少于500字。

考试要求:故事完整,情节设计自然;关键词运用准确、得体;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语言清晰流畅;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②影视作品评论,字数不少于1000字。

考试要求:能准确理解所播放视频的主题内涵,能抓住关键情节,捕捉重要场景;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分析能兼顾思想性与艺术性;对作品有自己的独到感受,解读的角度有新意;语言清晰流畅,专业性较为明显;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考试时间:150分钟。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评委提问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1)面试时考生准备两张《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取一张《准考证》归档。

(2)考生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考点不负责搬运和调试。若需播放伴奏,须自行准备便携式播放设备并提前做好调试,考场内不提供播放设备。

(3)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评委提问三个面试环节,每生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到时即停止考试,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九)书法学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行书创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楷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楷书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楷书基本笔法、结字的把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

(2)行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行书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行书基本笔法、结字的把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

(3)行书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行书传统笔法、字法和章法的借鉴意识和运用能力,检测和评估考生在书法创作方面的艺术潜质。

考试要求:根据试题所提供的历代经典古文诗词内容,进行书法创作,内容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 考试流程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试用纸:四尺三开(约46cm×69cm)宣纸,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点为考试提供一张四尺草稿纸,禁止自带其他纸张入场。

(3)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等相关工具。

(4)卷面禁止落款和钤印。

(5)时间安排: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08:30—11:30。

(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专业基础、文化素养、外表形象、才艺展示、英语听力、普通话六个科目。

六科总分300分,其中专业基础60分,文化素养40分,外表形象70分,才艺展示30分,英语听力30分,普通话7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包括考生随机抽取题卡考题作答、评委提问互动和才艺展示三个环节。

考试要求:

①专业基础和文化素养: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素养、礼仪修养、应变能力、沟通技巧、语言表达(含外语口语)、亲和力、协调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方面。

②外表形象:主要从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气质四个方面来考查。考生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③才艺展示: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好,具备声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

(2)水平测试

①英语听力水平测试:以考生参加当年全省英语听力考试的最高分为准,无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成绩的即视该部分成绩为0分。报考该专业的小语种考生,如要参加2023年3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需向报名所在县级招生办申请报考。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乘以70%计分。贵州民族大学考点不再设置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全省各地参加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网站:https://www.gzyywz.net/)。考生须于2023年3月30日18:00前提供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截图或证书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zjcgzmu@qq.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成绩”)。逾期未提供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即视该部分成绩为0分。往届生可不再次参加测试,提交往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即可。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考生随机抽取题卡作答、评委提问互动和才艺展示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两张《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取一张《准考证》归档。

(2)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衣着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安排换装、化妆时间。

(3)考生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考点不负责搬运和调试。若需播放伴奏,须自行准备便携式播放设备并提前做好调试,考场内不提供播放设备。

(4)随机抽取题卡作答、评委提问互动和才艺展示三个环节,每生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到时即停止考试,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生应查看相关院校公布的该专业身体条件具体要求。

五、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一)专业合格线

1.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级统考专业合格的,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80分。

3.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

(二)省招生考试院原则上于2023年1月划定艺术类各统考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表等信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原则上于2023年5月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统考成绩。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参加专业考试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查看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院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纪律规定,对在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需要艺考的艺术专业有什么

很多学校开设了针对非艺术生的偏艺术专业,或是艺术类专业。对艺术爱好的非艺考生可以选择报考。本科可选专业相对较少,专科可选专业相对较多。选择艺术类专业或偏艺术类专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体检情况进行优选。

不需要艺考的艺术专业有艺术史论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等。

贵州2023艺术类文化线划定原则

根据教育部“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及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0%的比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5%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及书法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内容

一、试点工作定位

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艺术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

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考生;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

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艺术团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不具备建团条件或未设立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相应艺术团招生。

二、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

试点高校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须编制并公布艺术团年度分项目招生计划。高校应在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三、资格初审及测试

试点高校应明确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鼓励试点高校在专业测试中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试点高校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四、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适当提高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一确定正数值)。

试点高校应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加强沟通,对相关考生数据进行合理转换,不得降低录取要求,确保平稳过渡。

2023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要求

1.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属地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

2.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着眼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应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对于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鼓励相关高校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已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3年继续采取相同招生办法。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3.考试办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科类省级统考。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

对于本地生源极少的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除外),鼓励采取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方式,报相关省级招委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布。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有关工作规范为指导,结合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设置省级统考科类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完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

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要求及时提供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服务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工作需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考、成绩发布等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划分要求准确报送本年度招生专业子科类对照信息。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

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对考生设备条件、应考环境进行全面检查,考中要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4.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有关高校可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根据本省(市)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制定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6.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工作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

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制订本校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如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要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对各省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

录取时,有关高校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进一步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

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

8.其他。相关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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